各县(区)、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了落实《柳州支持智能终端及机器人产业进步的九条手段(第一批)》(柳政规〔2024〕8号)工作需要,精确施策,加快培育智能终端及机器人产业进步,依据前期调查状况及产业进步需要,现组织拓展柳州第一批智能终端及机器人产业企业认定工作。
有关事情公告如下:
1、申报条件
对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企业认定为智能终端及机器人产业企业。
(一)企业智能终端及机器人有关商品年产值达到企业年产值的20%以上。
(二)企业智能终端及机器人有关商品年销售额达到300万以上。
(三)企业进步潜力较大,智能终端及机器人有关商品在技术能力、市场前景、应用场景等方面具备优势。
(四)企业智能终端及机器人有关商品获得广西壮族自治区级以上国内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
(五)企业拓展智能终端及机器人产品开发、生产,并达成批量生产。
2、申报材料
企业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企业商品大全表:包括企业名字、认定条件、智能终端及机器人有关商品年产值占比或销售额(详见附件1)。
(二)认定申请书:包括企业介绍、智能终端及机器人商品介绍(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状况、常识产权状况、产能、商品作用与功效等)。
(三)企业商品明细表:包括智能终端及机器人商品名字、产量/销售量、产值/销售额(详见附件3)。
(四)企业诚信承诺书。
(五)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申报步骤
(一)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根据属地原则,于2025年3月21近日向所在地县(区)、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提出申请,提交申报材料。
(二)各县(区)、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采集材料后对申报材料进行审察。审察通过后于2025年3月28近日正式行文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邮箱:gyzbk@163.com)。
4、有关事情
(一)申报企业应付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不能提供不真实材料和数据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企业提供不真实材料和数据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行为被撤销智能终端及机器人企业认定的,企业自撤销之日起三年内不能第三申报认定。
(三)纸质申报材料及电子文档由所在地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大全后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435室(邮箱:gyzbk@163.com)。
附件:1.企业商品大全表
2.认定申请书
3.企业商品明细表
4.企业诚信承诺书
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3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联系人及电话:吴翔,0772-28212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