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的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如下:

1、政策时间范围
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供应自有住房并在供应后1年内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推行个人所得税退税打折。
2、退税条件与规则
退税条件:纳税人需在供应自有住房后1年内,在同一城市范围内重新购买住房。
供应自有住房的纳税人与新购住房之间须直接有关,即纳税人为新购住房的产权人或产权人之一。
退税规则:新购住房金额 ≥ 现住房出售金额:全额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新购住房金额 < 现住房出售金额: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出售金额的比率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3、重点术语概念
现住房出售金额:指房子出售的市场成交价格。
新购住房金额:若为新房,以纳税人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网签备案的购房协议中注明的成交价格为准。
若为二手房,以房子的成交价格为准。
4、同一城市范围界定
同一城市范围指同一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区域、州、盟)所辖全部行政区划范围。比如,北京内所有区均视为同一城市范围。
5、退税申请步骤
材料筹备:纳税人需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合法、有效的售房协议、购房协议及主管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他材料。
审核办理: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办理退税手续。
6、部门协作机制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与税务部门打造信息共享机制,实时共享房子买卖协议网签备案等信息(含撤销备案信息),确保税务部门准时获得审核退税所需的房子买卖协议备案信息。暂未达成信息实时共享的区域,需打造完善工作机制,保障信息传递的准时性和准确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