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日,米哈游法务部发文称,日前,法院针对米哈游诉互联网博主潇潇枫汐名誉权侵权案做出二审终审判决。
该账号持有人彭某某持续发布很多音视频内容侮辱、诽谤、谩骂米哈游与《原神》《绝区零》游戏玩家,单个视频播放量最高达20多万,紧急损害了米哈游及用户的合法权益。
经法院审理,认定彭某某的行为构成名誉权侵权,一审法院判决其立即删除发布的全部涉案侵权内容,同时在有关平台发布道歉声明,并赔偿米哈游11万元。

被告提起上诉后,今年十月,二审法院认定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了解、适使用方法律正确,驳回上诉,保持原判。
据悉,此前,互联网博主潇潇枫汐在各大互联网平台发布很多音视频,恶意侮辱、抹黑米哈游,辱骂《原神》《绝区零》游戏玩家。
其中,包括很多不实信息和不堪入目的污言秽语,累计播放量超越200万。
其行为已远远超出合理批评范畴,损害米哈游及用户的合法权益,紧急破坏清朗互联网环境。
米哈游随即向上海徐汇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需要账号持有人彭某某停止侵权行为,赔偿相应损失并公开致歉。
法院立案后,彭某某拒不删除侵权音视频,并且进一步扩大涉案侵权内容传播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