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购房者蔡女性来到漳州开发区住房公积金窗口,办理了提取公积金支付二手房首付款业务。这也是漳州推行购买二手房可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政策后首笔落地的业务。
为切实减轻住房公积金缴存人购买二手房自筹首付款的资金重压,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于近日推行购买二手房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政策。新政推行以来,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接到不少市民咨询电话。
此次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业务的蔡女性,购买了坐落于漳州开发区的二手房,房子总价90多万元,而他们夫妻双方公积金账户余额50多万元,根据原先做法只能先自筹首付,等贷款审批房地产过户后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而新政推行后,蔡女性夫妻可直接提取住房公积金充当首付,这让住房公积金的用法进一步落到实处。
据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漳州的缴存职工购买漳州二手房,与卖方签订二手房合同,向指定银行(包括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等6家银行)申请贷款后,携带身份证、婚姻证明、二手房交易合同、资金监管协议(交易双方与银行签订)及缴款公告书(由银行开具),在住房公积金窗口面签授权委托书,即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二手房首付款。(漳州融媒记者 曾婷婷 通讯员 黄龙华)






